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(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)
| 标题: |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(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) | 发文机关: | 海关总署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公告〔2018〕159号 | 来源: | 海关总署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 | 公文种类: | 公告 |
| 成文日期: | 2018年11月02日 |
- 标 题: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(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)
- 发文机关: 海关总署
- 发文字号: 公告〔2018〕159号
- 来 源: 海关总署网站
- 主题分类: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
- 公文种类: 公告
- 成文日期: 2018年11月02日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(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)
公告〔2018〕159号
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58号,根据第218号修订),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(有关内容详见附件)。
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,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-60次会议归类决定
海关总署
2018年11月2日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(海关总署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)
公告〔2018〕159号
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58号,根据第218号修订),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(有关内容详见附件)。
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,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-60次会议归类决定
海关总署
2018年11月2日